杭锦后旗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杭锦系由突厥语抗里演化而来,意为车子,因地处伊克昭盟杭锦旗以北,故名。位于巴彦淖尔盟中西部。东邻临河市,北连乌拉特后旗,西南与磴口县接壤。面积1767平方公里。人口27.82万,蒙古族0.21万人,其他少数民族0.27万人。经合并后辖8个镇。旗人民政府驻地陕坝镇,民国以来为临河县一部分。1942年分出设米仓县。1953年改置杭锦后旗。1958年并入陕坝镇和原狼山县一部分。地处黄河河套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从西南向东北稍有倾斜。海拔1040米左右。南临黄河,北有乌加河,境内渠道纵横,间有沙丘分布。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。年平均气温7.4℃,年降水量171.6毫米,无霜期157天。是自治区主要产粮、糖旗县之一,素有米粮川之称。全部引黄自流灌溉。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,糜黍、玉米、高粱次之。经济作物主要有甜菜、胡麻、葵花籽、黑瓜籽等。家畜、家禽饲养业发达。1990年粮食产量211152吨。农业总产值43141.9万元。已建立起粮油加工、建材、农机修造、皮毛、地毯、酿酒、制糖、造纸、电池、火柴、制鞋、食品加工等行业,各种轻工业产品在自治区占有重要地位。各式布鞋、仿古地毯为出口产品。河套白酒驰名全区。1989年工业总产值8363万元。包兰(包头至兰州)铁路穿经旗境南部。杭锦后旗位于内蒙古西部河套平原腹地,南临黄河,北靠阴山,东与巴彦淖尔市所在地临河区毗临,西与乌兰布和沙漠接壤;全旗辖8个镇,头道桥镇、二道桥镇、三道桥镇、蛮会镇、团结镇、陕坝镇、双庙镇、沙海镇。总面积1767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132万亩;旗内居住着蒙汉回等12个民族,总人口31万人,其中城镇人口12万。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8.5亿元;财政收入达到3.37亿元。先后被评为平原绿化先进旗、国家科技示范旗、全国文化先进旗、国家秸杆养羊示范旗、国家和自治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、全国产业化先进旗、西部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。